《四库全书》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书,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据文津阁藏本,该书共收录古籍3503种、79337卷。“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或“四库之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了古代所有图书,故称“全书”。 清代乾隆初年,学者周水年提出“儒藏说”,主张把儒家著作集中在一起,供人借阅。此说得到社会的广泛响应,这是编纂《四库全书》的社会基础。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一月,安徽学政朱筠提出《永乐大典》的辑佚问题,得到乾隆皇帝的认可,接着便诏令将所辑佚书与“各省所采及武英殿所有官刻诸书”,汇编在一起,名曰《四库全书》。这样,由《永乐大典》的辑佚便引出了编纂《四库全书》的浩大工程,成为编纂《四库全书》的直接原因。《四库全书》的编纂过程共分四步:第一步是征集图书。征书工作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始,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结束,历时七年之久。为了表彰进书者,清廷还制定了奖书、题咏、记名等奖励办法:“奖书”即凡进书500种以上者,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进书100种以上者,赐《佩文韵府》一部。“题咏”,即凡进书百种以上者,择一精醇之本,由乾隆皇帝题咏简端,以示恩宠。“记名”即在提要中注明采进者或藏书家姓名。在地方政府的大力协助和藏书家的积极响应下,征书工作进展顺利,共征集图书12237种,其中江苏进书4808种,居各省之首;浙江进书4600种,排名第二。私人藏书家马裕、鲍士恭、范懋柱、汪启淑等也进书不少。第二步是整理图书。
《四库全书》的底本有四个来源:一是内府藏书,二是清廷官修书,三是从各地征集的图书,四是从《水乐大典》中辑出的佚书。四库馆臣对以上各书提出应抄、应刻、应存的具体意见。应抄之书是认为合格的著作,可以抄入《四库全书》。应刻之书是认为最好的著作,这些著作不仅抄入《四库全书》,而且还应另行刻印,以广流传。应存之书是认为不合格的著作,不能抄入《四库全书》,而在《四库全书总目》中仅存其名,列入存目,这类著作共有6793种、93551卷,比收入《四库全书》的著作多出将近一倍。对于应抄、应刻的著作,要比较同书异本的差异,选择较好的本子作为底本。一种图书一旦定为四库底本,还要进行一系列加工,飞签、眉批就是加工的产物。飞签也叫夹签,是分校官改正错字、书写初审意见的纸条。这种纸条往往贴于卷内,送呈纂修官复审。纂修官认可者,可用朱笔径改原文,否则不作改动。然后送呈总纂官三审,总纂官经过分析之后,可以不同意纂修官的复审意见,而采用分校官的初审意见。三审之后,送呈御览。第三步是抄写底本。抄写人员初由保举而来,后来,发现这种方法有行贿、受贿等弊病,又改为考查的办法,具体做法是:在需要增加抄写人员时,先出告示,应征者报名后,令当场写字数行,品其字迹端正与否,择优录取。考查法虽比保举法优越,但也有不便之处,因此最后又改为从乡试落第生徒中挑选,择其试卷字迹匀净者予以录用。这样,先后选拔了3826人担任抄写工作,保证了抄写《四库全书》的需要。为了保证进度,还规定了抄写定额:每人每天抄写1000字,每年抄写33万字,5年限抄180万字。五年期满,抄写200万字者,列为一等;抄写165万字者,列为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