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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 开拓创新 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更新时间:2012-01-31 08:41:35

内蒙古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乌兰

“十一五”时期,是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我区蒙中医药事业在立法、政策保障、蒙中医管理机构建设、蒙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蒙医药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和主要做法

1.健全蒙中医药政策法规,保障蒙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对2001年颁布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进行了修订,经过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法制委员会开展的多次论证,通过自治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10年7月30日,由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过去的22条扩展到了8章60条,从过去有蒙医中医,没有药,增加了蒙药中药。从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科学用药、文化传承、科研教育等方面体现了政府主导理念和法规保障,重点解决了蒙中医药服务体系、保障体系、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条例》的修订颁布成为为我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使其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已报送自治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三是继续陪同自治区政府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督查力度,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强化贯彻落实成效。从2009年开始督查调研了9个盟市51个旗县区包括盟市级、旗县级蒙中医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的81个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扩大贯彻落实《决定》成果,推动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自治区政府的督查通报后,各盟市在贯彻落实《决定》上有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赤峰市在贯彻落实《决定》方面,在赤峰市政府的重视及各旗县区的支持下,从前些年的最后一位,在短短的几年跃居贯彻落实《决定》盟市排名中等以上。

2.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作用

一是为“新农合”参合人员选择蒙药中药提供便利条件,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疗效确切、方便适宜、价格低廉、相对安全的优势,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经过积极争取,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已全部成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阿拉善盟“新农合”报销过程中,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赤峰市各旗县区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增加用药品种等措施,对蒙中医药予以扶持。林西县、翁旗从2008年开始实行了蒙中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工作。自2009年起,翁牛特旗在“新农合”药品目录中将蒙药由原来的38种增加到104种,中成药由原来的242种增加到378种。喀拉沁旗将蒙中医诊疗技术(包括针灸、推拿、手法等)纳入“新农合”的补偿范围,把中药饮片纳入“新农合”用药目录。二是根据国家卫生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区在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时,充分考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蒙药中药用药需求,增补了47种中成药和122种蒙成药品种,医疗机构蒙药制剂和蒙药饮片除国家或自治区另有规定以外的均列入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蒙药饮片参照中药饮片管理与使用。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要考虑蒙中医药的特征,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蒙药中药价格低廉的优势。依据2010年自治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精神,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的中成药、蒙成药、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蒙药饮片(蒙药饮片含义遵从《条例》)按自治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管理。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三是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蒙中医药政策。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在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中强调:加强和完善蒙医药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现有的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原则上不撤消、不转型、不合并、不削弱。蒙医中医医院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区应积极探索组建医疗集团,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蒙医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推进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完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功能,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的床位配置标准原则上以不低于100张床位/医院为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鄂尔多斯市、通辽市为全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通知》精神,2010年确定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中医医院、通辽市蒙医医院、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医医院为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加强蒙医中医优势特色能力建设;完善医院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改革医院绩效考核、院长任职资格等管理制度;改革医院人事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目前已有37家中医医院开展了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另外,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要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落实蒙医中医医院投入政策。

3. 健全蒙中医药管理体系,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2005年在卫生厅党组的支持下,在有关处室的支持配合下,卫生厅将分散在其他处室的多项蒙中医药工作进行了归口管理。为理顺蒙中医药管理体制打下了基础。2006年我区成立了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实行了蒙医中医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并于2010年三定方案时又增设了1个处室。二是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主席为组长、19个委办厅局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全区蒙医药中医药工作。三是2007年随着乌兰察布市卫生局成立蒙中医科,我区结束了蒙医中医管理体系还不完善的历史。四是鄂尔多斯市率先成立了鄂尔多斯市蒙中医药管理局,并且由编办正式批复2个科,1名局长3名副局长,6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局。随后包头市、通辽市、锡盟3个盟市成立了蒙中医药管理局,实现了蒙医中医医政、科教、人事、执业医师准入、专业技术评审等有关工作的归口管理。赤峰市林西县卫生局成立了中蒙医股。鄂尔多斯市蒙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解决了每年500万元的蒙医中医事业费问题。

4. 进一步完善蒙中医药服务体系

随着乌兰察布市中蒙医院新建大楼的封顶,我区结束了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服务体系不完善的历史。形成了以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为龙头、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为骨干、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为基础、乡镇苏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嘎查村卫生室为网底、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科为补充的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蒙医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服务体系。

一是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主体建设任务已完成。作为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民生工程的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设600张床位,是三级甲等国家级重点民族医医院,目前已完成大楼主体建设。从2009年开始先后公开招录的300多名工作人员被派到各地学习,医院各项筹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医院计划2011年8月正式运营。内蒙古中医医院病房楼改扩建工程也被列入到国家发改委项目,计划2011年开工。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自筹资金的改扩建项目已立项,该项目是包括内科楼、儿科楼、体检中心、门诊大楼等5万多m2的建设工程,预计2011年5月份启动。呼伦贝尔市将内蒙古森工集团所属134个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分离并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原森工集团所属莫尔道嘎林业医院,改制为额尔古纳市中蒙医院。鄂伦春旗第二人民医院整合为鄂伦春旗中蒙医院,呼伦贝尔市实现了13个所辖旗市均设有中蒙医院的目标。而且通过努力,这些改制的蒙医中医医院已逐渐转变了发展方向,不断增加蒙医中医科室,不断增加蒙医药人员,不断突出蒙中医药特点。巴彦淖尔市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包头市在资源整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乌海市蒙中医院新建项目国家投资1100万元,市政府投资7000多万元(包括医疗设备2200万元),占地面积3万平米,建筑面积1.67万平米,被列为国家重点蒙中医院建设项目。该院从过去基础设施未改善时的床位使用率不足70%到目前的床位使用率达到98%以上。乌海市政府将医院在编人员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以有力的政策保障,奠定了蒙中医院公益性公立医院的地位。二是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有8所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被列入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建设项目,其中7所完成了主体工程、1所已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基础设施,优化了就医环境,已初步形成蒙医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现代化蒙医中医综合性医院。2009年,兴安盟在编制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为盟蒙医医院规划批准了196个人员编制,极大地促进了医院人才建设,目前医院已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4名。三是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建设步伐加快,8所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被列入中央拉动内需项目,其中2所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6所已开工建设。由于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条件,使其蒙医中医专科特色更加突出,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成为农村牧区蒙医药中医药工作的龙头单位和为基层广大群众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得到改扩建后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得到改善。床位使用率与门诊量都比过去增加了几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中蒙医院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后,虽一再减低医疗费用,但门诊量和床位使用率仍得到提高,业务收入从2006年的200多万元增加到去年的2000多万元。乌兰察布市去年新建了凉城县中蒙医院,刚开业一年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规划在未设蒙医中医机构的旗县新建蒙医中医医院,“十二五”期间,将结束乌兰察布市蒙医中医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历史,也将结束我区旗县级蒙医中医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历史。四是进一步强化了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蒙医或中医科建设,完善了服务功能,扩大了蒙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呼和浩特市全市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蒙医或中医科,1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90%能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通辽市卫生局蒙中医药管理局协调所辖各蒙医中医医院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共建关系。各蒙医中医医院在人才培训、特色专科建设等方面无条件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双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实现互惠共赢。五是加强其他各类医院蒙中医科建设,2010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其他各类医院蒙中医科建设示范单位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类医院的蒙中医科服务能力,强化特色建设,与西医临床优势互补,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

因此,民族医机构,特别是县级医院能否列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或者列入到国家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中,是今后民族医医院能否继续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以及民族医事业能否继续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

5.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从2005年底到2009年底,全区旗县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从86所增加到116所,增长了34.9%;蒙中医药在编人员由8477人增加到15296人(实际工作人员已达2万余人),增长了80.4%;床位从6202张增加到11613张,增长了87.2 %。

一是加强蒙医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领先学科建设。目前我区有内蒙古中蒙医医院的蒙医五疗萨病科等五个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的蒙医血液科等11个专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专科项目,内蒙古中蒙医医院的中医肛肠科、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蒙医骨科学等9个学科被评为自治区领先学科和重点学科,内蒙古医学院蒙药学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被评为重点实验室项目,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蒙医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方面,力争做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治有专法、病有专药”。二是加强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2010年完成了53个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三专病)项目、18个蒙药房中药房建设项目、32个急诊急救科建设及23个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三是推广使用基层蒙医中医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2010年完成了35个旗县区蒙医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任务,累计完成了全区101个旗县区蒙中医药的基本医疗服务低成本、广覆盖的年内任务。四是探索蒙医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模式,在各级蒙医中医医院中强化“治未病”理念,推广了国家2个“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经验,积极构建蒙医中医预防保健体系。与此同时,总结了蒙医中医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的经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应用蒙医中医防治传染性疾病,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 9月11日,赤峰市林西县暴发了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林西县中蒙医院被确定为集中救治H1N1流感病例后备定点医院后,结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对收治的已确诊62例H1N1流感样病例采用了封闭式治疗,并应用了以中医药为主的治疗方法,取得了良好疗效,3天内62例全部治愈且未发生并发症。包钢医院利用蒙中医药救治甲流确诊患者70多例及聚集性流感900多例效果显著、成本低、毒副作用小。五是以“医院管理年活动”和等级医院评价工作为契机,加强蒙医中医医院内涵建设。2010年7月,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在海拉尔成功召开了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评审总结会议。六是在全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界率先出台了新一轮的蒙医中医等级医院评价标准,启动了全区蒙医中医等级医院评价工作。七是通过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巴彦淖尔市积极开展中医进社区“治未病”工作,在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了400余次进社区“治未病”健康教育讲座,在群众中得到了良好的反响。

6.加强蒙医中医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一是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蒙医中医学历教育。随着各级蒙医中医医院患者的增多、床位和业务量的增加,蒙医药中医药专业人才需求加大。各级蒙医中医机构的不断发展对内蒙古两大院校的蒙医药中医药的招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近五年报考蒙医药中医药专业学生的人数增加,内蒙古医学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两大院校的蒙医专业招生从过去的降40~50分录取,发展到目前:比全国统一分数线高出60分已招满的状况。而且报到率100%,就业率98%,全部是第一批招满,无调剂情况发生。两大院校积极扩大蒙中医药专业招生的数量和专业,但仍然满足不了我区蒙医中医机构蒙中医药人才的不足与短缺。二是师承教育发展迅速。首次实现与学位衔接的国家第四批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开展顺利,我区11名蒙医中医专家指导21名继承人,顺利通过了中期检查,并且在国家第四批师承总结大会上我区带教单位经验获得交流。三是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员培养得到加强。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我区在成功评选了自治区级“名蒙医”、“名中医”后,2010年又首次实施了包括旗县蒙医中医医院、旗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基层“名蒙医”、“名中医”评选活动,激发了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者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在基层人员培养方面,配合科教处开展免费大专学历教育,进行免费定单定项招生。继续开展乡村医生蒙医中医专业大、中专学历教育,实施了500名乡村医生蒙医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继续开展蒙医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工作,2010年完成了400名蒙医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任务。与此同时,开展了“北京—内蒙古”蒙中医药对口支援工作,由北京12所中医医院对口支援我区54所蒙医中医医院,通过技术支援和免费接收进修生等方式,为我区培养蒙医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另外,继续开展了与北京部队医院实施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2010年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安排8家驻京部队医院为我区蒙医中医医院培养了60名各类专业技术骨干。

7. 以科研项目建设为抓手,促进蒙医中医继承与创新

建立了国家级重点研究室和国家级三级实验室。顺利完成了国家级第一、二、三批师承工作,第四批师承工作正在实施中。同时,整理了苏荣扎布、白宝玉、都格尔扎布、额尔敦毕力格等4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已整理出版90余部蒙医药古籍文献,全区有“蒙医火针治疗机理研究”等近百项蒙中医药科研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蒙药广枣临床药效研究等200项省级科研项目经专家评审获立项。

一是2010年组织申报的国家级“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项目获得立项,“国医大师苏荣扎布师传承工作室”获150万元项目资助,“朱宗元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获50万元项目资助。通过工作室建设开展名医带徒师承活动,继承、研究、整理名蒙医名中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诊疗技术,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二是开展4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蒙医药关键技术示范研究及名老蒙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传承研究”项目监管、总结和结题工作;开展了国家及自治区蒙医药标准6项;启动了蒙医五疗萨病、中医急诊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开展了蒙中医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临床研究工作。三是我区20项民族医文献抢救、梳理、注释、翻译项目被列入国家民族医文献整理项目,20项蒙医传统疗术技术被列入国家民族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四是作为国家重点出版工程的多媒体《中华医学百科全书》(以下简称《全书》)蒙医学分卷编写工作启动。《全书》由吴阶平、巴德年等四十多位院士发起,获得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的批示与支持,是一部医学科学的盛世修典工程。《全书》蒙医学分卷分为蒙医基础分册、蒙药方剂分册、蒙医临床分册三个部分,包含蒙医内科等16个学科。五是内蒙古中蒙医医院“蒙医传统疗术研究室”和呼和浩特市传染病医院“中医治疗传染病研究室”被立项为国家级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六是《蒙医药民间保健故事科普读物》课题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并已完成初稿。七是组织编写了《蒙医药“十二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研究制订了《蒙医药科技基础研究“十二五”规划》,并组织了项目申报、论证会。八是科研成果显著,如:阿拉善盟蒙药“爱克泻”荣获国际传统医学金奖并获国家新药专利;蒙医银帽针加热仪获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蒙医学药用矿物传统炮制规范化研究》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蒙药治疗婴幼儿腹泻临床疗效观察》、《医学四续彩色释图》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锡盟蒙医研究所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献整理课题《诊药二元要诀》已于2010年7月出版发行。锡盟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研制的“治疗慢性胆囊炎、胆绞痛的蒙药组合物及其方法”、“扎木萨-4味颗粒剂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锡盟蒙医医院和东乌旗蒙医医院在蒙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模式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试点工作。

8.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完善蒙医药标准化体系

一是继完成了第一轮蒙医药标准化项目后,启动了《蒙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彩色图谱》、《内蒙古中药材标准彩色图谱》、《蒙医名词术语标准》、《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汉译》、《蒙医针灸穴位体表定位标准》、《蒙医放血穴位体表定位标准》、《汉蒙医学对照词典》等8部蒙医药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先后召开了4次编写工作会议和审稿会,为进一步完善蒙医药标准体系,推进蒙医药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经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成为国家第一批蒙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对蒙医药标准研究、应用、推广,加强蒙医药标准的实施和监测反馈具有重要意义。在蒙药复方制剂临床药效学评价研究工作方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已开展20个品种,目前已启动各项工作;拟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完成20个品种。二是在全国中医界和民族医药界率先出台了新的《蒙医中医等级医院评价标准》,先后召开了3次培训会议,目前各盟市初审已基本完成,3月开始进行全区蒙中医医院的等级评价工作。

9.加强蒙医中医文化建设,传承民族传统文化

一是积极筹建自治区蒙医药博物馆和档案馆,在全区基层开展了蒙医药文物、文献、档案征集工作。该项工作得到了蒙医药前辈们的支持,许多蒙医药的前辈们无偿捐献了珍贵的甚至有上千年历史的文献及实物。同时挖掘、整理、保护蒙医药古籍文献、诊疗器械和历史档案资料,系统保存和展示蒙医药2700多年的发展历史进程和悠久的文化背景。二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取得新进展。继“占布拉道尔吉温针、火针”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和通辽(后旗)蒙医整骨医院的蒙医传统整骨技艺又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是开展蒙医中医医院文化建设,2010年遴选了2所试点单位开展蒙医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工作,不仅在建筑风格、内部装修、家具装饰等方面体现蒙医药中医药传统文化,营造浓郁的蒙医药中医药氛围,并且通过培训提高蒙医药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文化修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体现蒙医药中医药文化内涵,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蒙医药中医药文化熏陶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宣传蒙医药中医药文化。锡林郭勒、鄂尔多斯、阿拉善等盟市的多所蒙医医院建立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蒙医药标本室或陈列室,成为宣传民族医药传统文化的窗口。四是“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活动得到深入开展,在普及蒙中医药知识的同时,弘扬了蒙中医药传统文化。随后,又开展了“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月”活动,在每年世界传统宣传日期间的9月23日到~10月22日,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蒙医中医医院、其他医院蒙中医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去年,卫生厅和呼市卫生局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发放了宣传手册和蒙中医药科普知识读本,同时举行了专家义诊活动。各盟市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介绍蒙医药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疗机理,普及蒙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扩大蒙中医药影响,提升社会对祖国传统医学和传统文化内涵的认知度。

10.加强学术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

多年来,我区蒙医专业高校一直为蒙古国培养蒙医专业留学生,与此同时,全区多家蒙医医院或蒙中医院常年接诊蒙古、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患者。另外,我区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2007年与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共同举办了“中国内蒙古—俄罗斯布里亚特蒙医及外科学术会议”, 2008年自治区蒙医药学术代表团赴澳门参加“国际医药博览会与健康论坛”,开展了蒙医药学术讲座。2009年在鄂尔多斯市举办了“国际蒙医药创新大会暨鄂尔多斯论坛”等。

一是内蒙古蒙医药学会和中医药学会,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交流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先后举办了9 期学术交流会议,进一步活跃了学术气氛。《中国蒙医整骨学》经论证后即将出版。二是在对外宣传方面,协助中央电视台1套科技博览栏目拍摄了“妙手疗伤”蒙医药专题片;筹备中央电视台《大家》栏目对国医大师苏荣扎布教授的采访拍摄工作。协助日本NHK电视台拍摄了关于蒙医药的专题节目。协助《民族画报社》蒙医专刊的拍摄和编辑工作。协助呼市电视台完成了《蒙中医说病节目》。

二、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若干意见》。我区蒙中医药事业处于良好的发展环境,面临着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1.《若干意见》、《条例》、《决定》等法规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为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规和政策保障。《若干意见》全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决策定位,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政策要求和保障措施。《条例》的修订、实施,将我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到新的法制化的轨道。《若干意见》、《条例》、《决定》的深入贯彻落实,为蒙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有力支撑。

2.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经济支撑。近年来,我区经济增长名列前茅,经济实力持续增强,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对蒙中医药投入稳步上升。《自治区党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强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我区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必将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经济支撑。

3.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是要实现“人人享有”和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实现“人人享有”方面看,蒙中医药在我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之蒙中医药的哲学基础与我国的文化背景有很大的相通性,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健康观念的增强以及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慢性疾病、疑难病症、病后康复等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也为蒙中医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从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上看,基本医疗服务是指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诊治疾病的医疗服务。具有“简、便、验、廉、效”特点的蒙中医药服务,恰恰体现了“适宜”和“基本”的要求。

4.随着医学模式由单纯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蒙中医药学的整体观念、辨证论治,以及注重社会环境、心理因素的特征,恰恰与这种转变的要求相吻合,其个性化的辨证论治、求衡性的防治原则、人性化的治疗方法、多样化的干预手段、天然化的用药特点,更加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蒙中医药服务必将在满足各族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中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5.随着人类认识的进步、环保意识的增强、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尤其是药源性疾病的不断出现,滥用抗生素造成的耐药性不断增多,致使人们将防病治病的希望转向天然药物和绿色保健品。许多国家对天然药物越来越重视,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来研究、开发天然药品。美国及欧洲国家近年兴起的“替代疗法”,促进了国际天然药物市场的迅速扩大。蒙药中药从其原料生长的环境到其独特的制备工艺和炮制方法,绝大多数保持了药物的天然特性,顺应了世界医药市场的发展潮流,具有非常好的市场潜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看到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我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已经颁布的法规和出台的扶持政策尚未得到全面、彻底的贯彻落实。虽然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出台后,蒙医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有所提高。但有些盟市的蒙医中医机构的编制甚至10~20年没有变化,特别是在这20年中,蒙中医药服务价格变化不大,收费偏低,据第三次卫生工作普查,蒙中医药的服务价格是基层同级医院的1/3~1/2,通过这几年的调研分析,我区的蒙中医药在用13%的新农合费用解决着35%左右人群的医疗服务问题。蒙中医医疗费用是全区平均住院费的1/6~1/4。门诊费用是全区医疗费用的1/5~1/2。直接影响人员工资、奖金等收入,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虽然将服务利润让利于社会、让利于患者,但医院自身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也影响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直接导致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能力弱,发展劲头不足。在市场经济为大环境的医疗卫生体制下,蒙医中医医院保持蒙医中医特色造成生存和发展压力增大。蒙医中医医院在选择发展道路,处理医院生存发展与保持特色的关系时常常感到困惑和无奈,导致部分蒙医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不明显。因此大多数蒙医中医医院的在编人员还不足医院职工的一半或2/3,绝大多数政府只给在编人员工资,而医院开展业务又离不开这些非在编人员,这些人员的经费只能靠医院自己创收来支付。因此,有些蒙医中医医院几乎是勉强维持生存,严重影响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我区蒙医中医管理体系还有待健全,主要是旗县层面缺乏蒙中医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致使在基层,在政策落实、行业管理、项目执行与监管等方面工作难以到位,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蒙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是由于长期的投入不足,蒙中医药基础薄弱,发展相对滞后。不仅基础设施条件相对差,诊疗设备尤其是大型现代化医疗设备短缺、落后。直接影响到广大患者的诊治水平,我区旗县级蒙医中医机构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拉动内需项目上有90%的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又与同级旗县综合医院,在基础设施、就医环境上形成了新一轮的、比较大的差距。

四是蒙医中医医院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蒙医中医优势病种的临床研究及其诊疗方案的优化、推广有待加强。适合蒙医中医自身特点的研究和评价方法及其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完成。

五是高等院校蒙中医药教育与快速发展壮大的蒙医中医机构不相适应,随着我区蒙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自治区盟市、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全区医疗机构对蒙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但是,自治区蒙医中医毕业生人数远不能满足全区医疗机构对蒙中医药人才的需求,蒙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比较突出。

四、拓宽思路,注重方法,坚定不移地发展蒙中医药事业

我们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期,大力推进事业发展。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坚定的决心、非凡的勇气,攻坚克难,开拓进取。

一是必须坚持“蒙中西医并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条例》和《决定》。

二是必须坚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始终把提高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临床疗效作为蒙中医药工作的根本。

三是必须坚持遵循蒙中医药发展规律,始终把保持和发扬蒙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作为蒙中医药工作的着力点。

四是必须坚持主动协调,争取广泛支持,为蒙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从“医疗、保健、科技、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医改中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作用。

七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蒙中医药服务需求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努力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开创新时期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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